歐盟碳關稅或2023年開始執(zhí)行,中國應該如何應對?

文章來源:中國能源網江曉蓓2022-05-09 08:47

碳關稅電子憑證回購和清零

 
在年度清繳之后,應注冊進口商要求,CBAM行政機關應回購進口商賬戶上多余的電子憑證,回購價格為注冊進口商購買該電子憑證時所支付的價格?;刭徤暾垜诿磕?月30日前提出,回購數量不能超過注冊進口商在上一年度購買的電子憑證總數的三分之一。如果回購后注冊進口商的賬戶上仍有多余的電子憑證(即超過上年購買總數三分之一的部分),則應由CBAM行政機關在6月30日之前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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