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BAM已進入過渡期 外部壓力重重
近年來,海外碳市場的逐步成熟和完善。2023 年 4 月 25 日,歐盟理事會投票通過了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CBAM)。2023年10月1日,CBAM正式開始試運行,試運行時間將持續(xù)至2025年,于2026年正式運行。碳關稅政策涵蓋鋼鐵、鋁、電力、水泥、化肥、氫共六類產品,試運行期間,對歐盟出口商僅承擔申報責任,并不需要繳納碳關稅。過渡期結束后,進口商將需要為其進口產品的排放支付費用,同時,歐盟會考慮是否擴大行業(yè)范圍。CBAM政策的實施,意味著我國出口到歐盟的產品可能需要承擔更高的碳關稅成本,從而對我國的出口貿易產生一定影響。
CBAM政策的核心在于,以歐盟自身的碳定價體系為基礎,根據進口產品的實際碳排放量,扣除歐盟自身的
碳配額比例,并考慮產品在出口國已支付的碳排放義務后,確定最終應清繳的碳排放義務。這一機制確保進口產品承擔與歐盟產品相同的
碳價成本,從而推動全球范圍內的碳減排。
在CBAM政策實施前,歐盟碳價已兩度突破100歐元/噸的關口,而相比之下,中國全國碳市場的碳排放配額收盤價則較低,約6.98歐元~7.32歐元/噸。隨著歐洲碳價的持續(xù)上漲和我國碳價的相對穩(wěn)定,未來兩者之間的碳價差可能會進一步擴大,將使我國出口至歐洲的產品面臨更高的碳關稅成本。
除了歐洲,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新西蘭、韓國等也建立了適合各自情況的碳市場,其覆蓋范圍廣泛,涉及工業(yè)、電力等多個行業(yè)領域。這些碳市場的建立和發(fā)展,不僅推動了當?shù)氐木G色轉型,也對全球碳減排進程產生了積極影響。
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目前仍處于發(fā)展階段,僅納入二氧化碳,且行業(yè)范圍主要局限于發(fā)電行業(yè)。隨著CBAM政策的實施期臨近,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擴圍步伐需要加快,以減輕未來面臨的外部
碳稅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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