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
分配原則方面,《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送審稿)顯示,國家排放配額分配采取免費和有償相結合,并逐步提高有償分配的比例。免費和有償分配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確定。在七個試點地區(qū)中,廣東和湖北作為省級試點,皆采用了配額競拍機制,但不同的是,廣東省的配額分配是免費和有償發(fā)放相結合,而湖北試點拍賣標的的來源為政府預留配額,而不是企業(yè)的分配配額。
遵約機制方面,對于不能按時履約或者未能履約的企業(yè),各試點都制定了相應的懲罰措施,包括罰款、扣除配額、計入失信記錄、取消優(yōu)惠政策等。
原文首發(fā)于《電力決策與輿情參考》2017年12月22日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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