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德國內閣通過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核心內容是削減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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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可再生能源法(EEG)于2000年開始實施,宗旨是推動風電、太陽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發(fā)展。主要機制是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的固定上網電價制度。該法實行14年來,可再生能源所占比率從200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25%。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EEG在世界范圍內被視為發(fā)展可再生能源的典范模式,但其弊端也越來越突出,甚至可能危及德國作為投資和工業(yè)基地的地位。這是德國大聯(lián)合政府下決心對EEG進行改革的背景。
可再生能源法的弊端主要表現(xiàn)在四個方面。
第一,電價上漲速度過快:固定上網電價的機制使推廣可再生能源有利可圖,但使德國民眾承擔的費用直線上升,從2008年的每千瓦時1.15歐分到目前的6.24歐分。德國電消費者14年來為可再生能源出資1090億歐元。2000到2012年間,德國電價實際上漲61%。這樣的漲幅使690萬德國家庭面臨電貧困的威脅。所謂電貧困是指電費支出超過家庭收入的十分之一。
第二,工業(yè)電價增長過快嚴重影響投資:自2005年以來,歐洲工業(yè)電價上漲40%,美國的電價則在同期內下降,德國的工業(yè)電價又比歐盟平均水平高出19%,難怪耗電高的領域近年來投資銳減。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第三,EEG帶來的并發(fā)癥:為維護能源密集型企業(yè)的國際競爭力,可再生能源法為4000多家這類企業(yè)高抬貴手,使它們免交附加費。但大規(guī)模的例外處理成為歐盟委員會的眼中釘。委員會認為這違背公平競爭的原則,并已展開調查。工業(yè)電費的漲幅過高還促使越來越多的企業(yè)自己發(fā)電,特別是耗電量大的化學和造紙業(yè)。根據(jù)可再生能源法,自行發(fā)電的企業(yè)可免除繳納附加費的義務,但越來越多的企業(yè)逃避這項義務也就意味著普通電消費者的負擔越來越重。
第四,對可再生能源的大力補貼阻礙了新技術的開發(fā),尤其是光伏領域提高功效的技術越來越與美國拉開距離;再生能源的存儲技術也沒有突破,而這可能直接威脅能源轉型目標的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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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有專家呼吁廢除可再生能源法。但新的黑紅執(zhí)政聯(lián)盟只愿在現(xiàn)有基礎上改革,改革方案沒也有糾正上面提及的所有偏差。據(jù)此,可再生能源今后的發(fā)展規(guī)模將得到控制,目標是到2025年在總電量中所占比例達到最高45%,2035年不超過60%。固定上網電價降低10%到20%,并強化市場機制。自行發(fā)電的企業(yè)仍不需繳納附加費。此外,德國政府還與歐盟就給與能源密集型企業(yè)的優(yōu)惠待遇達成妥協(xié)??傊?,改革后的EEG不會降低電價,只能控制電價的漲幅。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德國政府將對可再生能源法的改革視為能源轉型成功與否的關鍵。2011年,聯(lián)盟黨和自民黨組成的中間偏右政府在福島核事故影響之下做出在2022年之前徹底退出核能的決定??梢哉f,EEG以及由此產生的對可再生能源的推動力給默克爾做出這一大膽決斷提供了底氣,但是可再生能源法也越來越成為實現(xiàn)高效、低碳經濟模式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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