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環(huán)辦大氣函(2020)340號的一些疑問的解答

文章來源:未知碳交易網2021-05-28 14:12

 
來信:
 
  環(huán)辦大氣函(2020)340號重污染天氣重點企業(yè):工業(yè)涂裝績效分級指標330頁無組織排放2、VOCs物料存儲于密閉容器或包裝袋中,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存放于密閉負壓的儲庫、料倉內,我的理解是VOCs物料存儲于密閉容器中就行(尚未開封使用),不需要再放置在密閉負壓的儲庫、料倉內,需要放置在密閉負壓的儲庫、料倉內的應是含VOCs物料的空容器或包裝袋,不知理解是否正確?
 
回復:
 
  根據(jù)《揮發(fā)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tài)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因此,結合《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yè)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環(huán)辦大氣函〔2020〕340號)文中工業(yè)涂裝行業(yè)無組織排放相關要求,就您所提到的“未開封使用的VOCs物料”,可存儲在密閉容器后,再置于上述提及的室內或專用場地。另外,A、B級企業(yè)VOCs物料廢包裝物等應放置在密閉負壓的危險廢物儲存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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